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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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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形态具有的特征

添加时间:2018年9月25日 来源: 泸州看守所会见律师   http://www.zqcwzy.com/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一般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前,那都称之为犯罪预备阶段,但即使在这样的阶段,也是可能构成犯罪中止或者未遂的。这个阶段主要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为进行准备的阶段。对此,大律师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犯罪预备形态具有的特征包括哪些,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的特征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二是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XX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犯罪预备形态具有的特征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这二者的区别,一般犯意表示仅仅是指行为人有犯罪的意图,但此时既没有准备实施犯罪,另外也没有准备犯罪所用的工具。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大律师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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