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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明明已锁好,车内物品却在光天化日下被盗,原来竟是着了“电子干扰器”的道。日前,宝山区检察院起诉一起盗窃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因利用电子干扰器先后盗窃两辆车辆的车内物品而被送上法庭。
2015年1月29日10时20分许,被害人徐某至宝山公安分局杨行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上午9点左右,其在莲花山路竹韵路路口锁车离开时放置在轿车后排单肩包被盗。经初步审查,宝山公安分局先后于2015年1月30日立案侦查,并通过查阅路口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及嫌疑车辆。2015年2月4日,侦查员在宝山区新川沙路东昇路发现嫌疑车辆及两名嫌疑人张某、秦某并从该车内查获相关赃物。
经查证,2015年1月29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秦某经